学历造假,伪造工作经历……伴随着每年招聘季的到来,此类新闻也已是屡见不鲜。有的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,出于各种考量会隐瞒自己的部分真实信息,以期增加自身的优势获得工作机会。然而这类不诚信行为很可能因为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。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欺诈?当劳动者的不诚信行为并未构成法律上的欺诈时,用人单位应如何对不诚信员工进行处理?在用人单位未要求某些个人信息时,劳动者是否有义务主动报告?本文通过对两个案例进行分析,希望对因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更加明确的界定,并为用人单位减少员工不诚信行为提供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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